摩根锦程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摩根锦程均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Y)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
送出日期:2024年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摩根锦程均衡养老三年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7221
持有混合(FOF)
摩根锦程均衡养老三年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17342
持有混合(FOF)Y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9-02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投资者最短
持有期限为 3 年,不接受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持有未满 3 年的赎回申
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 吴春杰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1
注:Y 类基金份额是指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基金份额。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
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的投资” 。
本基金通过将资产分别配置于高风险类资产和其他资产,控制投资组
投资目标 合的风险收益水平,并自下而上精选基金,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
健增值,为投资者提供适应其风险承受水平的养老理财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REITs)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
投资范围
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
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
基金份额;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
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均包含QDII)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
基金资产投资于高风险类资产,如股票型基金、应计入高风险类资产
的混合型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均包含
QDII)及股票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低于40%且不超过55%;其
他资产,如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不计入高风险类资产的混合
型基金(均包含QDII)、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
同业存单等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低于45%。
应计入高风险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应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一是基
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二是最近4个季
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的目标风险指通过将基金所投资的高
风险类资产和其他资产长期保持在相对恒定的比例,以达到目标的风
险水平。
管理人根据对各类资产的中长期预期假设和策略观点以及目标客户的
风险收益偏好进行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设定本基金在高风险类资产
和其他资产之间的基准配置比例为50%:50%;高风险类资产指股票型
基金、应计入高风险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
金和黄金ETF)等品种(均包含QDII)及股票;其他资产指债券型基
金、货币市场基金和不计入高风险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均包含QDII)、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同业存单等;本基金高
风险类资产的向上、向下调整幅度分别不超过5%、10%。
主要投资策略
(2)细分资产类别配置策略:管理人根据长期资本市场观点评估各细
分资产类别的风险收益特征,形成对不同资产类别的预期。在此基础
上,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细分资产类别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定期结合
策略观点,修正资产配置。
程中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优选符合要求且能在中长期创造
超额收益的基金。
厚组合收益,并把握阶段性投资机会,获取超额收益。
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5%+活期存款
业绩比较基准
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将养老目标风险基金根据不同风险程度进行划分。本基金
的高风险类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为50%:50%,属于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养老目标风险基金中高风险和其他资产配置比例较为平
衡的。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根据2017年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管理人和相关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
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
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申购费(前收费) 100 万元 ≤ M M ≥ 500 万元 1000 元/笔
固定费
赎回费 - 0.00%
率
注:1. 未来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费、赎回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
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 ,也可以对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优惠请参
看相关公告。
持有期限限制的,仅收取法定赎回费率。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费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5,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其他费用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 1.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额对应的基金财产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管理
费年费率计提。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Y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扣
除Y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财产中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
余部分的托管费年费率计提。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年报基金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推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
力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
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
(1)投资管理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受制于被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基金管理人可能无
法及时获得基金区域配置、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投资组合变动等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从
而产生信息不透明的风险。此外,在本基金精选基金的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
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使得本基金
的业绩表现不一定能够持续优于其他基金。
(2)关联交易及利益冲突风险
本基金目前将主要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公募基金、摩根资产管理(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旗下的香港互认基金(以下合称为“关联基金”)以及全市场的指数
基金(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摩根资产管理主要是指与基金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的
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法人实体,包括但不限于 JPMorgan Funds (Asia) Limited 等。
就基金中基金而言,基金管理人在关联基金和非关联基金之间进行投资分配的权力会产
生利益冲突。在遵循本基金的投资策略选择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基金时,在基金管理人最终
选择投资于关联基金的情况下,仍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一只或多只投资者可能认为对本基
金更具吸引力或具有更加理想的回报的非关联基金。本基金投资关联基金可能导致基金管理
人的关联方收取更多的报酬、增加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所管理的资产规模或支持关联基金
的特定投资策略。前述利益冲突可能致使基金管理人被视为通过调整其目标资产类别配置或
实际投资配置比例,以配合更多的选择关联基金。另外,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向某些本
基金所投资的标的基金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投资于该标的基金可能使得基金管理人的关联
方受益。另外,本基金可能持有所投资的标的基金较大比例的份额,因此,在基金管理人决
定是否及何时赎回该标的基金时,考虑赎回该标的基金对于本基金的影响及对于该标的基金
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时可能面临利益冲突。此外,本基金拟投资的标的基金可能包括以复制方
法跟踪于持有基金管理人的间接母公司摩根大通集团的普通股的指数的股票指数基金。
(3)双重收费风险
当本基金投资于非本管理人管理的公募基金,或非本托管人托管的公募基金时,基金存
在双重收费的风险,即在被投资基金已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费用的基础上,本基金仍
将收取相应管理费、托管费或其他费用。
(4)海外市场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基金的投资绩效将受到不同
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和总体经济趋势的影响,而且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会与国内证券市场
有诸多不同。例如,各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要求均存在较大的区别,投资市
场监管严格的发达国家比投资经济状况波动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市场风险要小。此外,相对于
国内市场的规则来说,由于有的国家或地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
因此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
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5)汇率风险
指经济主体持有或运用外汇的经济活动中,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若本基金
使用人民币申购 QDII 基金,QDII 基金将人民币换为外币后投入境外市场,本基金赎回 QDII
基金时获得的为人民币。由于人民币汇率在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基金投资 QDII 基
金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
束力,仲裁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9-4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